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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台晚間報導臺北市某自助餐店員工懷孕初期遭到僱主要求暫離職位返家休息一案,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本案已進入勞資爭議調解中,勞動局將調查僱主是否違反勞基法規定,未讓勞工懷孕期間改調較輕易的工作,也不得使其減少工資,違者將處以9萬至45萬元罰鍰。在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勞動局也會了解僱主是否涉及違法。 針對有僱主要求懷孕婦女留職停薪、等生完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