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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註銷號牌之車輛繼續行駛道路,危害其他用路人安全,臺北區監理所與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以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跨機關合作,建立「已註銷號牌即時通報機制」,以加強稽查取締作業。交通局如發現路邊停車格停放註銷號牌車輛,即時通報監理單位和警方前往取締、拖吊車輛及收回車牌,藉以遏止註銷牌照的車輛違規上路。 自112年1月至6月,藉由跨機關合作執行註銷號牌車輛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