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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汽缸總排汽量超過2,400 cc者,免徵使用牌照稅金額以2,400 cc車輛應納稅額為限,有超過的部分仍應繳納使用牌照稅。 牌照稅身障免稅車超過2400cc者 仍應繳部分金額。示意圖:截自freepik 地稅局指出,以3,000 cc自用小客車為例,原每年使用牌照稅額1萬5,210元,扣除2,400cc自用小客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