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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羅東鎮一名41歲游姓男子106年間於桃園市桃園區酒後駕車遭警方攔檢,測得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經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緩刑2年後,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2萬5900元,游男拒不繳納,案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調查游男名下財產後據以執行,終於今(111)年12月全部徵起。 男子在桃園酒駕,拒繳罰鍰,名下財產被扣押。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