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出手了 強迫遊客購物最高罰40萬台幣
根據《中央社》,昨日香港旅遊事務署向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遞交「旅遊業條例草案」,希望成立旅監局,向那些強迫或威脅遊客購物的旅遊業者開罰,最高可判處10萬港幣(約40萬台幣)及監禁2年。 根據《中通社》,旅監局由13名業界人員及17個不同業別的非業界人士組成,旅監局將監管旅行社、導遊及領隊,不允許任何強迫購物、進入與逗留合作店家之行為,且旅行社不可與未經國家......
根據《中央社》,昨日香港旅遊事務署向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遞交「旅遊業條例草案」,希望成立旅監局,向那些強迫或威脅遊客購物的旅遊業者開罰,最高可判處10萬港幣(約40萬台幣)及監禁2年。 根據《中通社》,旅監局由13名業界人員及17個不同業別的非業界人士組成,旅監局將監管旅行社、導遊及領隊,不允許任何強迫購物、進入與逗留合作店家之行為,且旅行社不可與未經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