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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日前公布將修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11條,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在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之外。由於新修正草案將回溯自今 (2018)年1月1日實施,所以明(2019)年5月報綜合所得稅時,就可適用新制。(圖/Flick帳號Chi-Hung Lin) 雖然納稅是國民應盡義務,不過每年5月的報稅季仍讓多人荷包很痛。但明(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