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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強制執行,收到行政執行分署核發傳繳通知後,逾期仍未繳納者,行政執行分署會核發執行命令向欠稅人服務單位請其扣押薪資,最高可以收取全部薪資的三分之一,直到欠稅繳清,才會撤銷執行命令。 桃市地稅局:民眾欠繳稅款 小心強制移送執行扣押薪資。示意圖:截自pexels 地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應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