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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翁正杉/宜蘭報導 宜蘭地方法院今日宣判1021普悠瑪翻車事件,駕駛員尤○仲因關閉ATP後沒有重新開啟,導致列車在新馬車站前彎道處以140公里速度翻覆,造成18人死亡、6名乘客則因此受有重傷害、110名乘客受有普通傷害,案經合議庭審理結果,以過失致死量刑4年6個月,前機務處副處長柳○煌、前調度所所長吳o欽2人均無罪。 據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在今日上午11點30分許的記者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