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考試院院會1日通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0條、第19條修正草案,每年准給事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休假、婚假及喪假計算單位由半日計改為得以時計,近日內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發布。(圖/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提供) 政府相關機構的公務員,其薪水、放假數雖較一般民間中小企業優渥、但相較民間較有制度的公司,對於員工的請假規則較為彈性,一般公務機關對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