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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湳所員警將梁姓女犯嫌、谷姓男犯嫌帶回偵訊後,依竊盜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 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於106年5月查獲專偷馬自達自小客之竊車集團,逼使竊嫌將賊窩移轉,惟該所員警日前再度接獲情資指出竊嫌重操偷車舊業,遂再次比對失竊及尋獲贓車之地點,輔以監視器之調閱確認竊車賊移轉(警方雲龍系統查詢)至楊梅區與龍潭區之交界藏匿。 草湳所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