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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家講講最近這則新聞。 一) 單純就「谷阿莫的講解短片,有用到電影畫面」我認為片商多半是告不贏 著作權的精神在於「重製要付費」,當你的二次創作沒有「重製 ─ 取代原創作」的效用或意圖時,就不算侵權。當然,實際上要法院認定。 在對岸有些「飯製」的剪輯短片,比如說把整部射鵰英雄電視劇裡「黃蓉片段」,或「郭黃CP片段」給剪輯出來。其作品就是想要「你看我剪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