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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長鄭文燦15日下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園市110年不動產評價調整情形」專題報告後表示,房屋標準價格評定影響房屋稅、房屋現值及契稅,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每3年應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上次於107年調整,因此110年依法調整房屋標準價格;其中房屋標準價格由「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及耐用年數」及「地段率」3大項目組成,考量近兩年受疫情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