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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僱主招募時,禁止在徵才資訊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未來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圖/Flickr帳號Matt Madd) 相信很多人找工作時,都碰過應徵公司徵才資訊的薪資欄位,寫著「面議」兩字,若走到面試關卡,求職者才會發現徵才公司提供的薪資,與自己預估有所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