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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棄保潛逃罪」,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專章,並同步提高「脫逃者」刑度。未來若有心人士意圖干預審判或偵查程序,針對不法關說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者,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五十萬以下元罰金。立委林思銘指出,本次修法正是因應近來多起重大經濟犯罪者如鍾文智、林秉文、朱國榮等人棄保潛逃事件,嚴重引發社會對於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