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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10)年12月桃園市消防局接獲檢舉,楊梅區有處倉庫存放大量爆竹,消防人員便前往現場稽查,查獲總火藥量高達4300公斤的爆竹,由於業者49歲彭姓男子未以安全的方式進行爆竹煙火的儲存,亦未投保公共意外險,消防局當場對彭男開罰60萬,並出動近百人次進行搬運,耗費20小時,才將所有爆竹全數搬運到合法安全的儲存地點存放。未料,彭男於自行繳納3萬2000元後,即拖欠未繳,消防局遂於今年6月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