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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梁瓈月】 根據資料顯示,3歲以下的孩子長久使用3C產品如電腦電視會影響孩子的腦部發展,導致孩子習慣上網,為了避免這個議題擴大,今年一月立院已經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限制兒童不得玩電子產品「超過合理時間」,如情節嚴重,父母或監護人將處最高5萬罰鍰。 根據統計,現在有愈來愈多兒童愛當低頭族,或沉迷3C產品,這些兒童花在網路的時間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