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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所會同高市府交通大隊機動分隊至岡山區中山北路附近進行聯合稽查 【焦點時報/記者蔡宗憲報導】「電動自行車」已納管領牌並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車主必須在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保險及掛車牌手續,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將當場移置保管,未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