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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少河川污染,臺南市積極推動「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全市飼養豬隻逾2,000頭以上或牛隻500頭以上的大型畜牧場皆達成總廢水5%資源化目標,沼液沼渣澆灌面積平均每年達282公頃,創造畜牧、農民、環境都受惠多贏局面。 南市自105年度開始推廣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使用,截至112年7月10日,轄內已有189家畜牧場取得使用許可,施灌農地作物主要以狼尾草、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