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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區監理所指106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於7月1日至7月31日開徵,為方便民眾一次繳納,本次繳納通知書依車主之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將汽車及機車汽燃費合併掣單,同一張繳款書最多印製5筆,車主朋友如未收到繳納通知書,可至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等超商補印繳款單繳納或至公路監理機關補單繳納。 台北區監理所表示,106年7月31日以前繳納「機車」汽燃費的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