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假宣傳,奔富公司一審被判賠償富邑集團140萬元
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新京報記者近日從澳大利亞葡萄酒上市公司富邑葡萄酒集團(簡稱「富邑集團」)官微和代理律所處獲悉,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奔富公司」)及其關聯方的「奔富酒園」葡萄酒,因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行為,被法院判決一審敗訴,賠償富邑集團經濟損失140萬元。 對此,奔富公司4月30日發表聲明稱,該案不涉及「奔富酒園」及「奔富」等商標的使用權,公司已就一審判決發起......
新京報訊(記者 郭鐵)新京報記者近日從澳大利亞葡萄酒上市公司富邑葡萄酒集團(簡稱「富邑集團」)官微和代理律所處獲悉,奔富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奔富公司」)及其關聯方的「奔富酒園」葡萄酒,因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行為,被法院判決一審敗訴,賠償富邑集團經濟損失140萬元。 對此,奔富公司4月30日發表聲明稱,該案不涉及「奔富酒園」及「奔富」等商標的使用權,公司已就一審判決發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