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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公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7月1日生效,限制範圍包括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內用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若店家使用取得行政院環保署「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章使用證書的塑膠吸管;或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且公開陳列供選購的商品,則不在此限。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長林淵淙說,108年7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