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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近日接獲舉報,外籍勞工於租屋處疑似屠宰貓狗案件,動保處不敢大意,立即派員會同汐止分局警員前往外籍勞工租屋處查察,現場查獲疑似動物毛髮及骨頭,動保處已將2批毛髮及骨頭送至法務部調查局鑑識科進行鑑定。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2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不得有宰殺犬、貓或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其屠體,倘經查屬實,將依同法第25條第2款規定處2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