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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八德區一名46歲楊姓男子於108年間酒後開車,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4萬5000元罰鍰,逾期未繳納,去(111)年5月間遭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受理後,執行楊男的銀行存款,僅扣得數千元,而楊男擔心自己的薪水也會被扣押,工作將不保,旋即主動向交裁處繳清全部酒駕罰鍰。 男子逾期未繳納酒駕罰鍰,薪水險遭扣押。示意圖:截自freepi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