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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投入特定行業,桃市府就服處提供就業獎勵最高10萬8千元。 為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經濟部工業局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核發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之行業),並紓解該產業人力需求,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提供「缺工就業獎勵」,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或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於符合規定之特定製程或特殊時程行業,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