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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 整理 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重點包括明定3人以上為聚眾」,並新增意圖要件,攜帶兇器首謀及下手者最重處7年半徒刑。警政署長在臉書中指出,警察對於街頭暴力或聚眾鬥毆,最有效的制裁,就是需要法律的嚴懲支持。過去,法律並未將「聚眾」明確定義,導致處理街頭暴力事件時,難以依刑法149或150條論罪,而在未致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