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領牌納管,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至112年底前免徵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請車主把握時間。 高雄區監理所所長李瑞銘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辦理強制險,是為了讓用路人更有保障的騎乘道路,若發生車禍可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