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公安申報第一季開始申報, 屏東縣政府籲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集合住宅請依規定申報 | NEWS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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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家慶報導】   為落實建築管理,維護公共安全,屏東縣政府呼籲,依據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特別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   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表示,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六層以上未達八層之H類2組(住宿類)建築物已納入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範圍,申報期間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