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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崁溪近來時常出現黃色泥水,17日晚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位於桃園區的某屠宰場將未經處理的作業廢水,利用地下處理槽及暗管排放酸鹼度小於2的高濃度有害廢液至廠外溝渠,以致於污染東門溪及南崁溪。環保局當下依違反水污法第18條之1及廢清法41條、46條等,立即命業者停止排放並截斷繞流管線、停工停業,並將該屠宰場業者與代操作廠商函送地檢署偵辦,另最重可處新台幣2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