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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已婚的溫姓男子前(110)年與蔡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去年1月分手,蔡女竟多次跑到溫男住處大吵大鬧,甚至辱罵溫男妻子,溫男因此聲請保護令,其妻則對蔡女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上(6)月底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蔡女須賠償溫妻21萬。 蔡女與溫男多次發生性關係。示意圖:截自freepik 判決指出,蔡女沒有自覺自己是破壞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被甩了之後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