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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一審遭重判10年半。(本報資料照/記者陳致愷攝影)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嘉義地檢署依貪汙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下午宣判,戴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3罪,共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奪公權5年;戴寧下午發表聲明指出,將再提出上訴,向司法證明自己的清白。 戴寧表示,在最近的一年三個月內,她經歷了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