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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於 2020 年 2 月 18 日將包括開曼群島在內之四個國家,列進租稅不合作國家名單,這使得許多利用開曼群島設立投資公司或控股公司之企業或個人,開始受到諸多租稅或金流上的不利限制,例如:如果歐盟資金係透過開曼群島商公司再進行投資或交易,會受到嚴格審查或甚至可能被禁止。 此項結果對於過往通常選擇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於開曼群島之基金管理人來說,將非常頭痛,因為一來投資之不確定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