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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呼籲民眾勿毒、電魚,若民眾發現非法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專線電話報案 為保障民眾食用水產品安全,以及維護海域生態,嘉義縣政府農業處呼籲大家勿從事非法毒、電魚行為,如使用毒物或電氣設備採捕水產動物者,已違反漁業法第48條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若查獲將移送地檢署依法偵辦,請勿以身試法。 農業處長林良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