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圖

文/劉崇如 台灣的民選政治,主體是選區代表制,你必須設籍在某一選區,才能有選舉及被選舉當地公職、民意代表的權力,直到2008年立委選舉實施兩票制之後,才有不分區立委的存在,但大多數的公職人員或民意代表都仍然依附在固定的選區上。在這種制度下,為了獲得選區選民的認同和支持,都應該要認真為選區選民盡心服務。 請繼續往下閱讀... ......